鹿邑县法院就在执法办案中如何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指导思想,确保“三个效果”的统一提出了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院党组要求审执人员要围绕稳定抓审判,围绕发展抓审判,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依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在刑事审判中,坚持宽严相济原则,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民事审判中,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行政审判中,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以及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推动新型行政管理秩序的形成。
二是坚持严格执法。该院要求人民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必须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滥用司法职权的行为,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须坚持刚正不阿的司法品质,坚持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对任何合法权利一律平等保护;必须做到秉公执法、无私奉献、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三是坚持热情服务。法院是每天都能接触到大量群众的场所,当事人每天都会找上门来,要求法官提供好法律服务。同时,审判工作事关生定纷止争,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只有心系群众,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该院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开展争创服务型庭室,争当服务型干警的活动,要求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必须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解渴、一腔热情办事,让当事人和群众在体会到法院庄重威严的同时,又感受到法官的人性关怀。
四是坚持提高素质。该院把提高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素质作为这次主题实践活动的切入点,一方面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确保队伍政治坚定、思想领先、道德高尚;另一方面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做好新形势下审判工作本领;同时要弘扬雷厉风行、勤政为民的优良工作作风,做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