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法院发挥三员功效服务农村群众
作者:姚鹏起 发布时间:2009-08-11 08:24:59
为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该院紧扣“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活动主题,充分发挥法官的三员功效,着力为农村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
该院在工作中结合农村工作的实际,积极探索适应农村情况的新方法新举措,在以往便民措施的基础上,教育干警做到群众联络员、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以实际行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全力营造和谐新农村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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