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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完善制度厉行节约

  发布时间:2009-08-17 17:06:00


     为打造“节约型”法院,近日,鹿邑县法院完善多项制度,狠抓落实工作,要求全院干警增强节约意识,从细节做起,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作出表率。

     一是完善目标管理制度。对院各个部门的工作、办案要求、办案效率等作出明确目标,并将办案成本、办案效率进一步细化,对办案效率高、节约诉讼成本的给予奖励。

     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实行外出办案出差审批制,细化各项费用支出的管理。

     三是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在制度中对车辆的维修、保养、用油实行定点定额定标准,进一步细化车辆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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