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鹿邑县人民法院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让不同地域的当事人同框出庭,做到疫情防控与案件办案“两手抓、两不误”。2月20日上午,该院民事审判二庭首次运用“云间”庭审系统审理并成功调解了一起家事案件。
在这起家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一方在郸城县,另一方在浙江省。为方便不同地域的当事人诉讼,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作为承办法官的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姚红梅充分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一致同意运用网上开庭的模式进行审理。确定具体的开庭日期后,姚红梅庭长指导双方当事人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了“云间”庭审系统客户端,告知其如何操作使用。经认真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无误后,法官、原告和被告三方通过线上同步视频,按照庭审程序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庭前多次电话沟通、释明法律和庭审调解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双方当事人对庭审效果较为满意。
疫情防控期间,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具体工作方案,信息技术部门充分做好技术保障,通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云间”庭审、线上查控、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信息化方式,确保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