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没想到这笔钱4天就要回来了,真心谢谢你们”。10月20日,原告胥某满含热泪的向鹿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古念文、徐莹敏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胥某是一名残疾人,以在家养猪为生。今年9月15日其将喂养的23头猪卖给韩某并交付,韩某为其打下了欠条,承诺三日内付清。三天以后,韩某却并未把钱送来,胥某多次催要无果,一纸诉状将韩某起诉至鹿邑县人民法院。
鹿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耐心向胥某讲解诉前调解工作机制,争取其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了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古念文、徐莹敏接案后,及时与被告韩某取得联系,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诉前调解中心,从“法理”和“情理”上对被告耐心地劝导,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一致。鹿邑法院为其出具调解书,被告现场支付原告剩余卖猪款6万元,该案案结事了。
近年来,鹿邑法院积极整合优化司法资源,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工作,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案件数为1291件,调解成功596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多数双方当事人大多现场交付完毕,及时、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的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