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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切实服务群众

  发布时间:2009-08-24 11:01:31


    鹿邑县人民法院把司法为民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的结合点之一,通过拓宽司法为民渠道,方便人们群众作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践行人民法院的人民性。

    一、开展“和谐诉讼进乡村”专项活动,每个法庭对辖区的每个乡镇明确一个村作为联系点,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最大限度地为基层群众特别是偏远农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方便。

    二、开展“百日集中清理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活动。成立专门的信访室,配备专职人员。坚持“定人员、定时限、定目标、定责任、领导包案处理”的“四定一包”工作举措,坚持“将来访当来客,变上访为下访”的工作作风,努力把涉诉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大幅减少重信重访。

    三、开展“为县域经济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把送法进企业和司法建议活动作为服务企业的前提,建立领导联系企业服务点。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专职审委会委员均确定了一个企业作为联系点,协调、帮助解决企业的矛盾和问题。

    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该院执行干警克服困难,以“驻庭执行,联动执行”等方式,连续作战。努力破解执行难,全力消化执行积案。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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