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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对公账户,涉案20人!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发布时间:2020-10-30 19:44:04



2020年10月30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吴某等、吴某政、彭某权、杨某弟等20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4月至11月,被告人吴某等、吴某政、彭某权、杨某弟等20人,采取低价收买等方式,办理、收买工商营业执照、对公账户522套,并高价售出,为上游电信诈骗等犯罪提供转账工具。被告人陈某川买卖他人银行卡5套。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等、吴某政、彭某权、杨某弟买卖对公账户银行卡数量巨大;被告人万某星等15人买卖对公账户银行卡数量较大;被告人陈某川买卖对公账户银行卡、他人银行卡数量较大,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20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围绕证据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各被告人亲属40余人旁听了庭审。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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