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法院观堂法庭把促调解、保稳定、获双赢作为本庭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调解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信任。
一是充分发挥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观堂法庭充分发挥干警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繁忙的工作中,庭长专门抽出时间与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倾听他们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在开庭审理案件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旁听,他们通过旁听,对案件有了初步的了解,然后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帮助法庭做当事人的工作,大大促进了案件的调解结案。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的作用。观堂法庭充分重视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在案件调节中的作用,因为大部分案件都是经过村委调解未果,而起诉到法院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大部分都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让他们参加调解有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三是积极协调法庭与辖区各乡管站所的关系,构建和谐工作环境。在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观堂法庭恰当摆正法庭与乡管站、所的关系,形成了求同存异、互相配合,团结互助的和谐工作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形成,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