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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鹿邑:“没想到这钱还能失而复得”

  发布时间:2021-03-22 09:21:59


“我监狱都蹲过了,为啥还要退赔和交罚金,我不交”,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时,王某态度十分强硬。 

据了解,2018年,王某因两次入室盗窃,又是累犯,被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退赔2名被害人各1000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主动履行缴纳罚金和退赔被害人义务。2021年3月17日,该案被移送执行。执行法官宋宏伟收案后,及时与已刑满释放的被执行人王某取得联系,不料却出现了文中开头那一幕。执行法官对王某释法明理,告知其罚金和退赔款必须按照生效判决书上的金额履行,不因刑期而抵消或改变,如拒不缴纳,将面临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又多次与王某母亲取得联系,告知其不履行判决义务可能造成的后果,让其对王某进行说服教育。最后,经过多方努力下,王某在家人陪同下到法院缴纳了罚金和退赔款。

3月19日,宋宏伟法官联系两名被害人前来领取退赔款,他们十分激动,对法官连连道谢:“没想到这钱还能失而复得,对法院的工作非常满意,谢谢法官”。从立案到交付退赔款,仅仅2天,该案就执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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