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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多措并举强化执行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9-10-19 08:51:17


    今年以来,鹿邑县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注重执行方法、执行艺术,注重文明执行、和谐执行,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极大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显著的执行效果。

    一是在采取强制措施时,要求全体执行人员一律统一着制服,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事先出示工作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讲明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程序和依据,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减少了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今年以来,从未发生一起暴力抗法案件。

    二是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案件执行过程中,无论是对当事人还是当事人的家属,执行局均要求执行干警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多做法律宣传、思想疏导,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是严格执法,文明执行,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遇有残疾、疾病、怀孕、身体虚弱等情况的被执行人,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和谐执行的原则,小到一杯水、一句话都做到了有礼、有节。由于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对当事人的负责态度,打动了一些被执行人,有力地促进了案件的执行。

    四是多管齐下,不断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案件执行过程中,将被执行人的态度和意见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主动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做到了定纷止争、妥善处理。对抵触情绪较大的当事人,及时将案件执行情况与其所在单位、乡镇组织和村委会进行反应,和他们一起做好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营造起了良好的执行环境。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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