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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树立“六种意识”扎实推进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09-10-21 13:21:24


    

    今年以来,鹿邑县法院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教育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六种”意识,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有效发展。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通过查摆在服务全局、服务中心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全局意识、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实际行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  

     二是树立忧患意识。通过查摆看是否存在骄傲自满的思想,教育干警要紧盯先进,对照先进找不足,不能固步自封、满足现状,树立起不发展就是落后的意识,增强发展欲望,推动整体工作争先创优,实现新的更高发展。

    三是树立创新意识。通过查摆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干警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在思想上要做到与时俱进,树立创新意识、改革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改掉那些不利于案件质量、效果和效果提高的做法。

    四是树立实干意识。紧紧围绕院党组确立的建设“六型法院”的工作思路和“重干劲、看业绩、看作风、看品质”的用人理念,查摆出自己在实干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激励全院干警形成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实干氛围。

     五是树立形象意识。在审判活动中,要始终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言行规范。在全院形成一种“想干、会干、干成、干好”的干事创业的宽松氛围,使各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对外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六是树立为民意识。重点查摆在司法为民、便民方面的不足,制定出台司法为民便民的新举措,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契机,增强服务群众意识,真正做到思想上为民、措施上便民、行动上护民、作风上亲民。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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