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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检查

发布时间:2021-06-16 11:46:3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6月16日上午,鹿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桂然带队到法院内部和四个基层法庭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检查。 

刘桂然副院长一行先是到四个基层法庭进行检查,每到一处均对法庭的安检设施、警用装备、监控布置、消防器材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询问了解法庭在安全保卫工作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刘桂然副院长指出,要充分认识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人财物安全,要对重点案件进行研判评估,避免激化矛盾,努力做到定纷止争。随后,刘桂然副院长一行对法院审判及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对门岗安检室、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财务室、卷宗扫描室、档案室等重点场所的人员进行了详细询问,要求他们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工作不出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消除了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意识,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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