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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切实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争优抢先

发布时间:2009-10-22 10:31:59


    近日,鹿邑县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于10月20日再次召开全院中层领导会议,强调部署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院党组要求全院各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于10月24日之前实现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摆脱目前落后局面。

    一是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制定本院《鹿邑县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下发全院各审判业务部门。

    二是强化责任,加强督查通报。主管院领导作为裁判文书上网的第一责任人和审核批准人,业务庭庭长作为裁判文书上网直接责任人。对不按时将裁判文书提交审批、审批不及时、未经审批擅自上网、审批后擅自改动上网、审批把关不严、不上网认定随意、拖延上网、有意规避上网等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本院绩效办、督查办定期或不定期对上网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工作落后、问题突出的部门在绩效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

    三是确保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要求承办人应当认真校对,确保拟上网裁判文书电子文本内容得真实性、准确性,形式的规范性、完整性。上网裁判文书因出现校对不认真、内容不一致等,造成不良后果或引起负面影响的,追究案件承办人、庭长的相应责任;网管人员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技术错误的,示情况也要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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