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看下是否收到一条关于互联网庭审的短信?”询问开始前,书记员田珂通过手机,指导当事人通过“河南网上庭审”微信小程序,使用会议号登录“云间”,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开展执行工作。
宋某与杜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杜某偿还宋某80万元。杜某向宋某履行了30万元,下余50万元杜某逾期未履行。宋某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经执行,双方就下余欠款如何解决,愿意重新协商,考虑到宋某身处外地,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前,贸然要求宋某来法院,一旦协商不成后续很难再促成和解。宋一鸣法官和夏治国法官决定先通过“网上庭审”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形成执行笔录。
在“没有当事人出庭”的法庭现场,夏法官坐在审判长席通过视频连线询问,法台下书记员飞速地记录着庭审过程,当事人在自己家中通过手机视频详尽地向法官陈述意见,法庭的电子显示屏上清晰显示出法官和当事人的画面。最终通过法官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交流,法官发起签名要求,经当事人合核对笔录后,通过扫描“云间”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上完成了签名,并实时同步到庭审笔录中,即时完成笔录的确认及签名。整个庭审过程41分钟,声音清晰,画面流畅,程序规范,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宋某说:这真是太方便了,足不出户就能把事给解决了。
鹿邑法院积极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