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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继承纠纷上法庭 法官调解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1-11-29 17:22:44


2021年11月29日,鹿邑县人民法院观堂法庭调解了一起因遗产继承引发的纠纷,既化解了矛盾,又维护了珍贵的亲情关系。 

2021年9月,王某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一处房产,请求分割遗产,但遭到继母李某和妹妹拒绝。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向鹿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月8日 ,刘振华法官收案后了解到王某的继母李某在其七八岁时,便与王某的父亲结为夫妻,其后王某一直跟着父亲和继母共同生活,继母在王某的成长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双方虽有矛盾,但亲情仍在。 

刘振华法官考虑到一纸判决可能会对家庭关系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就着手开展调解工作。一边为李某详细讲解《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的有关法律规定,一边从维护亲情关系及社会评价的角度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李某当场向原告王某一次性支付80000元,王某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该案得以妥善解决。双方对法官公正高效的工作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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