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周五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试量法庭侯俊涛法官拨通了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的电话:“明天有空没,来法庭领钱吧”
“可明天是周六啊”
“没事,我们加个班,尽快把钱给你”
“中,真是谢谢你啊!”
刘某某与李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21年11月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冻结其存款。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到法庭询问情况,并表示自己现在经济困难。
在侯俊涛法官的耐心解释及督促下,被执行人李某某同意履行判决义务,将1万余元的执行款送到试量法庭。收到钱款后,法官立即联系了执行人,加班加点也要尽快将执行款发放至执行人手中。
次日,周六上午,刘某某如愿领到了执行款,再次向法官表示感谢。该案仅十余天就得到了快速执结,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只要申请人能及时拿到执行款,加班加点不算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