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大雪节气后的第一天,鹿邑法院观堂法庭工作人员和观堂镇政府矛盾调解人员顶着凛冽的北风,一道奔赴该乡黄桥行政村的田间地头,通过实际测量,释法明理顺利调处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刘某良与刘某玺两人承包地地块相邻,今年麦收后,刘某良认为刘某玺侵占了自己的0.096亩承包地,刘某玺认为自己并没有侵占他人的承包地。双方酿成纠纷,多次前往村委会和乡镇调解委员会进行协商,均没有解决矛盾。11月18日,刘某良向鹿邑法院观堂法庭提起诉讼。
刘振华法官收案后,了解到被告刘某玺是原告刘某良的叔叔,二人系叔侄关系,两人因承包地纠纷多次发生争执,矛盾日益加剧。考虑到土地纠纷在农村地区属高发案件,此类纠纷往往积蓄了深厚的矛盾,不能妥善处置引发的恶性事件常见不鲜。若强行判决,两人的亲情关系也将遭到二次破坏。
于是,刘振华法官邀请观堂镇政府矛盾调解人员共赴田间地头,借助矛盾调解人员对农村土地纠纷的丰富处理经验,现场现场测量地块,并对原被告详细讲解《土地承包法》《民法典》中相关规定,又从亲情关系、社会影响等角度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最终被告同意将多占的土地返还原告,双方握手言和,原告撤回了起诉,该纠纷顺利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