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荣获2020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鹿邑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在全县平安建设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突出政治建设统领作用。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院长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把平安建设作为党组重要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平安建设决策部署,及时研究、统筹推动;班子成员务实重干、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不断推动平安建设工作。
坚决完成扫黑除恶重大政治任务。2018年以来,坚持依法严惩、打准打狠,到2020年底实现了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目标。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6件14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犯罪分子56人,吴刘永等47人涉黑案、梁宗富等28人涉恶案等一批黑恶分子得到严厉惩处。
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20年审结刑事案件618件,同比下降17.71%,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努力促进矛盾多元化解。加强诉源治理,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受理民事案件同比下降4.9%,诉源治理成效初显。弘扬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就地、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收案1358件,调解成功1062件,调解成功率78.20%;道交一体化平台收案555件,调解成功134件949.74万元。
不断强化解决执行难题。把执行工作放到全县平安建设大局中谋划推动,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2020年执结3740件,执行到位金额3.09亿元。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发布失信名单2330人次,限制高消费3381人次。
下一步,鹿邑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平安建设工作,服务保障全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