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让我在春节前拿到了执行款,能过个安心年了…”农历腊月二十六,天空飘着雪花,申请人崔某拿到执行款后,高兴地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据悉,刘某在崔某处购买煤矸石,并向崔某出具欠条,结算后共计12600元货款未支付。崔某多次催要,刘某均未偿付。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刘某自愿于2021年12月22日前偿还崔某货款和另案欠款共计35000元。刘某向崔某支付20000元后,还欠15000元。崔某于2022年1月2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胡伟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刘某财产线索进行查询,同时多方查找刘某联系方式,与刘某电话沟通,告知其应当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对刘某名下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刘某发现账户被冻结后,担心与其他人交易的款项无法入账,主动联系法官,愿意还款。但因其年事已高,最近又多雨雪,出行不便,账户内金额不足,准备年后现金还款。
为了让申请人在春节前拿到执行款,度过一个温暖的春节,执行法官冒着风雪,驱车赶往刘某家中办理还款手续。1月28日下午6点,崔某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15000元执行款。因被执行人年事已高,崔某放弃了诉讼费,并自愿承担执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