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2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干警与县妇联同志联合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在人流量较大的明道宫广场附近设立法律宣传台,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并走上街头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面对面地形式向妇女群众宣讲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共发放《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接受100余名群众的法律咨询,提升社会对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视,受到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