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鹿邑县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南,围绕建设“学习型、和谐型、廉洁型、效能型、服务型、创新型”法院的总体思路,以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为目的,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管理,形成合力。该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全体干警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利用干警大会、政治学习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干警宣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努力通过创建活动,把管理和创新提高到一个新层次,将干警的司法水平和思想素质提上去;把干警的精神面貌振作起来,积极性发挥出来,把法院的整体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是以人为本,注入动力。该院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提高全体干警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与自觉性,增强凝聚力。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各种宣传活动,以具体的活动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是加强学习,挖掘潜力。该院明确提出了坚持不懈地打造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的目标,将学习培训作为一项覆盖整个干警队伍的系统性工程来抓,定期组织干警参加市中院和省高院的各类培训,坚持实行干警学习归来授课制度,达到了“一人受培训,全院有提高”的目的,切实提高了全体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法院干警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着法院干警个人的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法院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为此,该院努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开辟警示教育专栏等活动提高了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净化了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