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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六项举措切实改进审判作风

  发布时间:2009-11-18 10:36:33


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中,鹿邑法院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

    一是狠抓责任强化。强化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要求各部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严厉查处违反各种禁令和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效促进了干警自警自励水平。

    二是狠抓审判管理。加大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制约力度,按照抓紧、抓细、抓硬、抓实的工作目标,积极强化各项审判指标管理,成立专门机构,配置合理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查找审判执行工作中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的做法,并认真加以整改,促进了审判工作的总体提升。

    三是狠抓案件评查。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已结案件和未结案件进行审查,查找有无违法违纪问题,严把程序关和实体关,切实提高审判质量。

    四是狠抓纠纷化解。以案结事了为目标,着力追求矛盾纠纷的彻底解决,积极防范各种涉诉涉法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狠抓审判公开。切实推行阳光审判、阳光执行,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六是狠抓服务基层。切实开展“双百两千”等活动,走进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展示法院良好形象,受到了村街干部和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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