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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防六促】邻居搭建简易房挡了采光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4-12 10:27:26


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李勇法官主持调解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化解了邻里之间因搭建简易房影响通风采光而引发的烦恼。 

家住鹿邑县玄武镇的老刘紧邻小李开发建设的小区,老刘的房屋在前,小李的小区在后。几年前,小李在老刘一楼房屋后墙搭建了一个简易车棚,因未对老刘的生活造成影响,老刘对此未予追究。 

2020年,小李将车棚改建为简易房,将老刘一层房屋窗户遮住,直接影响了房屋的通风采光。两人多次协商未果。2022年1月,老刘一纸诉状起诉至鹿邑法院,要求小李拆除位于其房屋后的简易房,恢复土地原状。 李勇法官认真审查卷宗材料,从维护邻里关系和谐的角度出发,实地勘查涉案房屋现状,从法律、道德、人情等方面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小李主动拆除该简易房及附属物。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像此类因邻里关系引发的纠纷,事情不大,但关涉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若处置不善,可能会激化矛盾。全省“六防六促”活动开展以来,针对邻里、情感、债务、物业等纠纷,在办案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借助有关部门力量,依法理、依人情尽力化解矛盾,预防小纠纷酿成大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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