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不是判下来就结束了,不是结案率高了就好了,当事人打官司是为了解决问题,我们就要尽可能解决他们的烦心事”,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谷阳法庭赵泉舟法官在一场庭审中,化解了两起房屋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称赞。
据了解,2017年,鹿邑县某房产开发公司与张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某以总房款74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并以“首付款+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合同签订后,张某仅支付了首付款,未能及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也未向房产开发公司支付剩余房款。
2022年4月,该房产开发公司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支付剩余房款及利息30多万元。2022年6月26日,承办法官赵泉舟在吃透案情的情况下,主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向原告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24万元剩余房款,房产公司把房屋交付给张某。张某也是个痛快人,当场通过手机银行把24万元转给了房产公司。
就在该房产开发公司的代理人要离开法庭时,赵泉舟法官喊住他先别走。原来,2022年1月,赵泉舟法官的办理的另外一起谢某与该房产开发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庭主持调解成功,由该房产开发公司退还原告谢某购房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赵法官得知房产公司因为种种原因还没有履行调解书内容,于是向其讲明有关法律规定,并督促其及时退还房款。最终,该房产公司同意履行。就这样,一场调解,两个案件得以解决,双方当事人非常满意,房产公司也赢得了诚信声誉。2022年6月28日,该房产开发公司代理人向谷阳法庭赠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