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手段花样翻新!游手好闲的老段因为缺钱花,以自己能帮助减刑提前出狱为由,骗取老李夫妻10余万元。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老段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退赔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老李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老段,被告人老段以认识的有领导,可以花钱让其判刑的儿子从监狱里提前释放为由,诈骗老李钱财后挥霍,期间还伪造带有红色印章的监狱管理部门的法律文书,通过微信发送给老李骗取信任,累计诈骗老李1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老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老段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等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减刑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切勿因爱子心切,轻信社会上通过花钱买关系帮助减刑或者假释,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