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行民生审判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治安稳定保驾护航。
在审判方式上,该院认真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案发现场,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村室庭院等群众方便的地方,注重调动基层组织参与的积极性,借助当事人所在地领导、群众、亲属、朋友和人民调解员的协助劝解,本着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切实化解群众的矛盾。
在具体工作中,该院通过实行加强巡回法庭工作、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加强释法解疑工作、加强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等方式构建 “五点一线”为支撑的矛盾纠纷体系,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通过实行一系列民生审判措施,落实具体的办案方法,该院成功的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纠纷,受到了当地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