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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五项措施落实人民法庭庭训

  发布时间:2009-12-24 08:36:06


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正式公布了“公正、廉洁、为民”人民法庭庭训,根据周口市中级法院的要求,为切实把人民法庭庭训落到实处,我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好人民法庭庭训。

一是按要求悬挂、张贴庭训内容。统一制作庭训宣传版面,在所辖11个基层人民法庭醒目处悬挂、张贴人民法庭庭训。统一印制庭训内容宣传单,促使人民法庭干警,增强“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确保干警对庭训内容学习掌握到位。院党组专门组织人民法庭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法庭庭训,铭记于心,使干警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人民法庭庭训的精神实质,确保庭训成为全体人民法庭干警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指南。

三是在开展巡回审判过程中,在每一处审判点张贴庭训。充分利用开展巡回审判、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之际,发放庭训宣传材料,向群众广泛宣传庭训内容,让群众了解、支持人民法庭开展各项工作。

四是学用结合,开展人民法庭庭训大讨论活动。认真组织人民法庭深入展开“公正、廉洁、为民”庭训的学习和讨论,通过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使人民法庭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庭训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强化践行庭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把人民法庭庭训的要求贯彻到实际审判工作实践中,不断推进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五是切实加强监督。为确保庭训要求执行到位,由院绩效考核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成立监督领导小组,随时对各人民法庭进行突击检查,并走访法庭辖区群众,广泛了解各人民法庭执行落实庭训情况,确保庭训执行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李森    

文章出处:鹿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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