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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五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9-12-31 09:46:52


一是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讨论会等形式,深入分析明年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中心工作中。

    二是强化审判,维护“社会公正”。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破坏社会秩序稳定的犯罪活动,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力度;紧扣统筹城乡发展大局,凡涉及金融危机、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等新问题、新形势的案件优先、慎重予以处理;加强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机衔接,维护和谐文明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是司法为民,落实为民措施。继续推进“法庭开放日”、“巡回审判周”、“法院宣传月”等“阳光司法”活动;抓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发挥以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和信访办公室为基础、基层联系点为支撑、巡回法庭、校园法庭为扩展,贯穿整个法院工作过程的为民司法体系。

    四是注重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延用邀请专家教授讲、领导带头讲和干警自己讲的“三讲”方式稳固教育形式,关心干部成长,为干警排解后顾之忧;建立一支能够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官队伍。

    五是狠抓反腐倡廉,确保公正廉洁。着力解决可能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的重点问题,坚决落实“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相关规定,确保审判程序廉洁高效,审判结果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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