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6日早上6:30分,阴沉的天空下,鹿邑县人民法院数十名干警整装出发,多辆警车鱼贯而出,奔赴腾房现场。
案件回顾
牛某是牛某林的姐姐,双方于2011年11月12日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牛某将位于鹿邑县赵村北头的两间门面房租赁给牛某林,租赁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一年一租。但自2017年牛某多次催要房租未果,依法诉至法院,请求支付房租并返还房屋。最终法院判决支持牛某诉求。
2021年4月,判决生效后,牛某林拒不履行判决义务。2021年8月,牛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多次催告,被执行人牛某林依然不配合执行。
直击现场
执行干警来到涉案房屋所在地,在两间门面房前拉起了警戒线,手持执法记录仪走进房屋观察环境并与被执行人妻子孔某云进行交涉。
经过长时间的劝告,其仍拒绝配合,甚至做出过激的抗拒行为。法警屡次劝告无果后,对孔某云依法强制带离房屋并押上警车。
被执行人的母亲见此情形,情绪十分激动,法官与法警一直搀扶左右,贴心陪护并耐心细致与其沟通,由法警将其扶上警车,与其儿媳孔某云一起前往法院。
此时,雨点接连不断地从灰蒙蒙的天空中落下,但丝毫未影响到干警们火热的工作状态。在申请执行人牛某到达现场之后,执行干警开始逐一清点物品,登记造册并全程录像。
处理结果
腾房完成后,将钥匙交给申请人
在执行干警努力下,历经两个多小时,最终将被执行人侵占的两间房屋彻底腾空,室内物品亦运至指定地点存放,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拒不执行、存在过激行为的孔某云批评教育,并给予5万元罚款。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应当自觉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对于存在抗拒执行等严重情节的,将给予罚款、拘留,甚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