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畅通民意渠道,倾听群众的呼声,避免诉讼变成信访,初访变成重访,重访变成集体访、越级访,甚至群体性事件,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鹿邑法院通过多种举措推动该活动深入开展。
一,明确回访对象。该院要求这次回访对象重点是诉讼程序中和诉讼程序已经终结的案件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主要是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久拖不决、严重超审限的案件;案结事不了,当事人仍然信访的案件;还包括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涉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案件。
二,明确参与回访人员。为了使法院的服务切实取得实效,该院要求立案、审判、执行一线的法官,全员参与回访活动。领导带头,走进农村、社区、企业,与当事人结对子、交朋友,既化解“法结”,又打开“心结”;既调处矛盾,又帮扶救助。对信访人的诉求,只要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要及时解决到位;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加强对干警的宗旨教育, 该院要求干警要牢记党的宗旨,带着对当事人的真挚情感开展回访活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关心群众疾苦。要继承和弘扬党的群众路线,走近群众、深入群众、贴近群众,深刻把握社情民意,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争取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