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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赢了!

  发布时间:2022-09-08 10:36:26


基本案情 

老张承包一段乡村公路,于2021年12月,将其中部分工程交由老刘及所带领的农民工施工。2022年6月,老张给老刘写下欠条:“今欠工程和民工款576150元”。之后,老张认为欠条上的款项和工程量不属实,向鹿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欠条。 

鹿邑县人民法院谷阳法庭受理案件后,通过电话联系老刘。老刘情绪激动地说道“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了活,不给钱还起诉我们,我们不同意。”

“隔空”调解

法官摸清事情经过之后,向老刘释明维权方式。老刘遂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老张支付工程款。同时,法官通过询问得知老刘家庭困难,因受疫情影响,更是难上加难。法官向院长汇报案情后,决定对其免交反诉费。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公开开庭审理时,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法官考虑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于是庭后继续做工作。双方均非鹿邑县人,考虑疫情因素,在经过多次电话沟通之后,法官通过“云庭”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老张欠老刘50万元,于今年8月5日前支付10万元,以后每月支付5万元,逾期未付,老刘可主张一次性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对法庭工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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