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鹿邑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鹿邑县人民法院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实施,9月28日、29日,各党支部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班子,并将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县直机关工委。
根据县直机关工委批复,在这次换届选举中,按照“支部建在庭上”的原则,由原来下设的8个党支部调整为11个党支部,内设机构党员3人以上的,均设立党支部,并新设了退休干部党支部,党支部的设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选举开始前,制定了工作方案,对选举流程、选举办法、会议议程等提出要求,并对支部委员候选人严格把关,主管领导对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经过这次换届选举,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支部委员中的年轻党员占比提高,支部班子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学历层次明显提高,进一步提升了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