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涛独任审理一起不服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行政案件在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经审理后当庭宣判。
据了解,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代理人出庭应诉。该案依托“云端”庭审,双方当事人在线上完成了诉辩、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经过短暂休庭后,张述涛院长进行了当庭宣判。
经查明,原告徐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因不服该处罚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今年以来,该院狠抓审判质效,强化裁判意识,不断提升当庭裁判率,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