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给我一次修复信用的机会,今后我一定好好珍惜信用”,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夏某说道。
据了解,夏某于2015年向董某借款并出具借据,但一直未偿还本息。董某于2017年9月向鹿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后,夏某未履行判决,于是董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判决义务。夏某虽多次承诺还款,但未见行动。鉴于此,执行法官依法将夏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2022年12月29日,夏某看到鹿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被执行人,如何修复“信用裂痕”》这篇文章后,了解到该院出台了《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实施办法(试行)》,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偿还欠款,争取申请人谅解,请求将其移出失信名单,恢复其信用。
承办法官秉承善意执行理念,遂召集双方协商,夏某与申请人达成履行协议,法官依法将夏某的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被执行人夏某的信用也得以恢复。
法官说法: 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信用修复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暂停适用信用惩戒的一项机制,不仅给予失信被执行人改错纠错、修复信用的机会,也有利于提高其履行能力,促进债务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