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集中约谈会,对连续三个月“三个规定”零报告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纪律约束,督促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填报。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桂然通报了第四季度“三个规定”填报情况,研究分析有关问题。他强调,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必须履行的重要政治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率先垂范,带头记录报告,规范自身交往行为,把“三个规定”填报的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参会部门负责人一致表态,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逢问必记”原则,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