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观堂法庭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3-02-13 16:46:55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文命名了首批5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鹿邑县人民法院观堂人民法庭获此殊荣。 

据介绍,2022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辖区党委政府肯定、广大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庭。经组织创建、评估验收、择优推荐、严格审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命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须水人民法庭等50个人民法庭为河南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2022年以来,观堂法庭坚持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与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理;加大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力度,努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依法公正高效办理案件,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因创建工作成效突出,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46549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