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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廉洁司法

  发布时间:2010-03-09 10:55:56


   鹿邑法院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从严治院,一岗双责,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倾力打造素质过硬的法官队伍,确保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进一步健全机关作风督查机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有计划地组织对作风建设的重点问题和重点部位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及时反馈、讲评和通报,重点帮助、指导工作薄弱的单位、部门,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增强作风检查的实效性和说服力。

    二是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责任机制,层层分解作风建设工作责任,把作风建设工作的压力传导到每个领导、每个干警,形成人人担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对机关作风发生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进一步健全作风考核机制,修订完善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建立作风评议考核制度,将作风建设纳入对各庭室年度工作的考核范围,把庭室服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民生实效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作风日常考核制度,将日常考核和集中评议有机结合,增强考核的实效性。

    四是进一步健全作风奖惩激励机制,强化投诉查实处理等制度,将党员干部的作风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和绩效考核,作为轮岗、交流、提拔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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