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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量法庭: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发布时间:2023-03-01 10:44:59


鹿邑县人民法院试量人民法庭位于试量镇镇东办事处,辖试量、张店、邱集、玄武4个乡镇,辖区人口20万人,2022年审结诉讼案件510件、执结案件200件。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5次,获得“全省四最法庭”、全省法院先进法庭等荣誉。2023年2月,被本院表彰为先进集体。

巡回审判:把法庭设在群众家门口 

“今天,我们要到唐集乡套犁王行政村巡回审判一起承包地纠纷”,法官准备好案件材料,叫上法庭工作人员带着国徽等物品,一起驱车前往。法官先来到涉案土地,在当事人见证下,现场勘验土地,为开庭审理打下基础。

在村室院内,简单布设审判桌椅,悬挂上国徽、巡回审判横幅,庭审就开始了。附近群众围拢过来,坐在台下仔细旁听。这是一起叔侄之间的承包地纠纷,叔叔去世后,其承包的2.95亩耕地,由侄子耕种。 

“这块地,我耕种了五六季庄稼,对方没有提出异议,现在要求返还耕地,我不同意”,侄子理直气壮说道。 

法庭经过举证、质证等环节,经过前期勘验现场,查明了事实原委。由于原、被告之间有亲属关系,法官再次邀请村干部做调解工作,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调解不成,法官依法判决侄子返还这块承包地。 

土地纠纷是农村最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庭审结束后,法官及时向旁听群众释法晰理,讲解有关法律规定,让群众明白如何妥善处理此类矛盾。

法庭还延伸服务,在党委政府支持下,与司法所、派出所等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与村支部书记、主任建立联系,提前介入纠纷处理;同时,加强对辖区人民调解员培训,邀请他们旁听庭审,熟悉农村常见纠纷的处理原则,做好诉前化解工作。 

法治宣传:营造社会尚法氛围 

“同学们,校园暴力是违法的,我们遇到校园暴力,要及时告诉老师,或者报警,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新学期伊始,在试量镇创新学校,试量法庭法官助理姚鹏起向五年级学生做普法宣讲。 

该校老师表示:“青少年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最佳阶段,正确的法治意识和观念能够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法官还向师生发放《民法典》、宣传册等法律书籍,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为更好体验法律,法庭还举办了“与法同行,护佑成长“为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试量镇中心校30余名师生和4名代表委员走进法庭,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培植法治精神。 

在法官指导下,学生们以真实案例为基础,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分饰不同角色,坐上审判台,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从案例中受到警示教育。 

严惩虚假诉讼:维护诚信诉讼秩序 

诚信诉讼是基本原则,但有的当事人为达非法目的,作虚假陈述,非但难以“胜诉”,还可能收到法院的“罚单”! 在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支付了购车款,但被告未协助办理过户,起诉要求退还车款和利息。 

审理中,被告认为车辆交付后,发生了交通事故,且原告未交挂靠费、保险费,所以无法过户。被告陈述有聊天证据,与原告所述的不知车辆挂靠情况等完全不一致。 在证据面前,原告不得不向法官承认自己作了虚假陈述。对于这种妨害诉讼行为,法官当即对其释明利害关系,依法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或者拘留。原告后悔不已,主动认错,并向法庭具结悔过书。看在原告真诚悔过,法官决定对其罚款5000元,以示惩戒和教育。 

后来,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不再主张解除购车合同,愿意前往杭州某公司缴纳挂靠费用,购买车辆保险,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原告撤回起诉。 

法庭负责人侯俊涛说:“虚假陈述不仅耗费了司法资源,甚至会误导法官作出错误裁决。通过惩处虚假陈述者,震慑侥幸者,起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立审执一体化:更快实现胜诉权益 

试量法庭辖区距离县城较远,为更方便群众,试行立审执一体化,法庭可以立案、审判、执行。对于法庭审结的简易金钱给付案件,由法庭直接执行。

这样做有两点优势:一是法庭对自己审结案件比较熟悉,缩短进入执行程序期限,更快实现胜诉权益;二是法庭与辖区乡镇已建立网格化联系,查人找物更便捷。试点以来,试量法庭共执结案件300件,执行到位金额800余万元。 

原告李某与被告蒋某是同村村民,被告蒋某多次向原告借款,至起诉之时,仍欠款45000元。该案经试量法庭判决后,被告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法庭干警利用自身与辖区乡镇政府、村委会联系紧密及法官入网格这一优势,通过网格员查询到蒋某线索后,立即前往其住所,将蒋某某拘传到法庭。 

通过法庭干警的说服教育,蒋某某认识到错误,于当天履行还款义务。“谢谢法官,欠了3年的钱,终于到手了”,原告李某向法庭送锦旗表示感谢。 

“试量法庭将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前沿阵地作用,大力弘扬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法庭负责人侯俊涛信心满满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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