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会召开之际,鹿邑县法院认真学习实践全国两会精神及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以保障群众知情权为切入点,切实采取措施,强化司法公开,全面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要求,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一是加快审执工作公开。该院以“接受监督,赢得信任”为开展司法公开工作的主题,进一步将审判、执行工作公开化,提高了司法的透明度、公信力,以程序的公正保障实体的公正,推行阳光审判、阳光执行。此外,该院还通过法院网站,及时公布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工作安排,裁判文书上网等信息,确保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审执工作的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使群众愿意监督、能够监督、敢于监督,推进了法院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庭审公开。该院要求除法定不宜公开案件外,一律允许公民任意旁听,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群众旁听。该院还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在全县各乡镇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即时立案、即时调解、即时普法宣传。该院开展了司法服务进企业活动和司法服务进农村活动,在农村村务公开栏公布挂钩法官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行程安排,随时接受村组干部、农民群众的约谈,帮助排查矛盾,及时化解纠纷。
三是健全社会监督渠道。为强化司法公开,该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健全了社会监督渠道。对社会矛盾突出,有影响的案件,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会、妇联等组织参与旁听。庭审后,组织座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在合议时,参考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使案件尽量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