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鹿邑县法院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案件质量管理

  发布时间:2010-03-17 14:57:09


    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以来,鹿邑县法院注重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坚持以制度严明审判纪律,以制度确保司法公正,以制度推进案件质量管理,以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该院以《绩效考核办法》、《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细则》和《案件质量差错的分类及认定标准》等规章制度为依托,建立起了全方位的案件质量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机制,把庭室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把全院的案件质量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科学分解目标责任,形成了上下协作、环环相扣、层次清晰、系统性强的全方位质量管理网络,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五制”管理体系。  

    一是案件流程管理制。修改和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规范了案件立案、排期、庭前调解、开庭、宣判、评查、归档等环节,充分发挥了流程管理的效果,从而也减少了程序上的随意性,把好了案件程序的质量关。

    二是审限预警跟踪制。该院牢固树立审限意识,建立了案件预警、催办和院长督办制度。为了避免案件超过法定期限,该院自逼加压,在法定审限的基础上,制定了院内审限,在法定审限和院内审限的双重制约下,案件审理步入了快车道。

    三是案卷按时归档制。该院要求每月报结的案件必须在当月二十日前将案卷归档,并及时送交院质检室进行案件评查。质检室每月评查案卷时统一调卷,结案数以归档数为准,并以此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全院所有案卷的及时归档评查,改变了以往案卷归档无时间限制,大量集中在年底,致使归档质量难把关、卷内材料缺失的现象。

    四是实行庭长月例会制度,进行案件月评查、月通报、月讲评。该院坚持每月定期召开庭长例会,落实庭长审判管理责任,庭长要在例会中汇报工作进程情况,评析案件办理质量,确保审判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立案庭每月及时、准确掌握审判执行工作进程情况,并将案件数据及案件评查情况在庭长月例会中予以通报。

    五是继续加强审判、执行绩效考核工作。重点考核业务部门人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并将工作绩效与晋级晋升、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形成以工作实绩选人用人的导向,真正做到奖优惩劣。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47349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