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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多措并举加强警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0-03-22 14:58:22


鹿邑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及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中,把警车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带领干警认真学习省高院《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严格制度,狠抓落实,警车管理秩序井然.

    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该院每季度定期对专兼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体实践活动,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市法院的相关文件,学反面典型材料开展警示教育,把安全工作入脑、入心,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彻底消除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在工作中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二是严把“六关”,切实加强警车管理使用。按该院制定的《车辆管理使用办法》规定,严格建立车辆管理使用档案,严把“六关”,即:驾驶员选拔关、用车审批关、动车检查关、定点加油关、维修报告关、节假日入库关,使每一台车辆都处在管理之中。

    三是加强对违规违法的惩戒力度。该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车辆的违规违法使用进行明察暗访,对违章违法的,除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外,还要按法院系统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管理不善,导致车辆肇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为增加警车管理的透明度,拓宽监督渠道,该院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受理和查处,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了警车管理使用的规范性,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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