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鹿邑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法院8名干部

  发布时间:2023-03-30 18:45:49


3月29日,鹿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涉及县法院8人,具体如下: 


任命: 

韩杰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辉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赵泉舟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法院谷阳人民法庭庭长; 


叶杨杨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法院宋河人民法庭庭长; 


宋一鸣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庭长; 


巴艳杰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法院辛集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韩杰同志的鹿邑县人民法院试量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赵泉舟同志的鹿邑县人民法院谷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叶杨杨同志的鹿邑县人民法院宋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雪飞同志的鹿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皇甫超亮同志的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47396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