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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联动 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发布时间:2023-04-23 16:22:28


2021年9月 

鹿邑县某种植合作社以20万元价格 

在农机公司购买一台玉米联合收割机 

先支付10万元,下欠10万元 

双方约定于2022年12月底前 

支付剩余欠款 

合作社负责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到期后,合作社未付余款10万元 


城郊法庭收案后 

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 

有调解成功可能 

于是从合作共赢、企业信誉等方面 

释法晰理、组织调解 

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合作社承诺于3月底前付清余款


调解结束后 

法官继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 

履行期限过后 

法院以职权移送执行 

仅用时7天 

农机公司就收到了执行款 


法院注重涉企案件办案质效 

该案从立案到执行结案 

仅用时半个月 

让涉案企业切实感受 

法院工作的温度、力度 

更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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