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联动 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作者:张飒飒 发布时间:2023-04-23 16:22:28
2021年9月
鹿邑县某种植合作社以20万元价格
在农机公司购买一台玉米联合收割机
先支付10万元,下欠10万元
双方约定于2022年12月底前
支付剩余欠款
合作社负责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到期后,合作社未付余款10万元
城郊法庭收案后
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
有调解成功可能
于是从合作共赢、企业信誉等方面
释法晰理、组织调解
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合作社承诺于3月底前付清余款
调解结束后
法官继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
履行期限过后
法院以职权移送执行
仅用时7天
农机公司就收到了执行款
法院注重涉企案件办案质效
该案从立案到执行结案
仅用时半个月
让涉案企业切实感受
法院工作的温度、力度
更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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