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4月28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与鹿邑县自然资源局联合举行“不动产+法院”执行联动合作签约仪式,鹿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超,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安玉山、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苏现恒参加签约仪式。
在切实解决执行难、构建执行大格局背景下,鹿邑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中心与鹿邑县人民法院加强合作,授权使用不动产系统平台,法院工作人员“足不出院”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查封、续封、解封等业务,实现办案模式由“步行办”到“坐着办”、“工作日办”到“随时办”的根本转变。
鹿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超指出,“不动产+法院”执行联动新模式,实现双方信息互通共享,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以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宗旨,有助于更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签约仪式后,法院工作人员首次通过线上平台对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进行查询,完成了“一键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