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高价彩礼成为“爱情买卖” 作者:许子龙 发布时间:2023-05-31 16:49:38
婚姻中的彩礼
古已有之
以雁为礼、以布为礼、以茶为礼
……
男女无媒不交
无帛不相见
作为对婚姻的美好祝福和期待
仪式意义大于财产意义
然发展至今
多以现金、首饰等为主
趋于看重其价值
逐渐变味
罗先生与刘女士
已到结婚年龄
二人经人介绍相识
两家结为秦晋之好
出于诚意
罗先生奉上了丰厚彩礼
据其陈述
现金、首饰、手机、手表、衣物……
还有上车礼、磕头钱……
价值约29万元
双方举行了婚礼
未办理结婚登记
婚后又给付10万元
但无奈
今生注定无缘
双方谈不来
渐生罅隙
罗先生提起诉讼
要求返还彩礼39万余元
刘女士表示
罗先生陈述部分属实
愿意归还彩礼
可目前能力有限
法官了解情况后
本着以和为贵原则
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刘女士分期退还彩礼28.8万元
“彩礼高面子大”
高价彩礼已成为
适龄未婚男青年的一座大山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
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
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彩礼越涨越高
早已偏离本意
遏制高价彩礼
也是人民法院遵循的原则
十年修得同船渡
百年修得共枕眠
婚姻本无价
爱情价更高
莫让高价彩礼
成为“爱情买卖”
模糊了婚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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