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辱骂欠款人?维权不能违法! 作者:王迪 发布时间:2023-06-02 17:05:25
“欠钱的是爷,借钱的是孙子”
这句话道出了要账的难处
难免在要账时
作出一些“过格”行为
欠钱不还
就在抖音上辱骂欠款人
这种行为可取吗
田某与张某原本是工友
今年2月份
张某及其妻子多次在微信、抖音
发布辱骂田某的音视频
田某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
起诉张某夫妻二人
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张某夫妻认为
田某拖欠工钱5700余元
将其联系方式拉黑
在微信、抖音发布消息
是希望田某与其协商还款事宜
“不和谐”的词语
系发泄不满而为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
《民法典》第1024条第1款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
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张某夫妻通过微信朋友圈、抖音平台
使用侮辱性言辞
贬损田某名誉
致使其品德、信用等社会评价减损
造成一定影响
侵害了其名誉权
至于双方的债务纠纷
张某可以通过诉讼等正当程序解决
该理由不能阻却其行为违法性
在案证据不足以证实该侵权行为
致使田某精神损害
造成严重后果
对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请求
不予支持
遂判决张某夫妻立即停止侵权
删除有关内容
通过微信、抖音平台
为田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
公民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
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以非法方式维权
不仅违法
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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