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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23-06-07 10:56:45


“法官,房子的事解决了,我申请撤诉”,近日,王某向鹿邑县人民法院递交一份书面撤诉申请书。 

在王某诉乡政府强制拆除房屋一案中,王某认为其在老宅上盖的瓦房被乡政府违法拆除,要求确认乡政府的拆除行为违法。

 院领导是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在了解案情后,积极与乡政府沟通,促成双方在庭外达成和解方案,王某申请撤回起诉,从根源上化解了这起行政案件。 

鹿邑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出台《鹿邑县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成立鹿邑县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建立了府院联动常态化沟通机制,深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2023年以来,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18件,占比43.90%。 

“法院将继续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促进法治鹿邑建设迈上新台阶”,该院专委宋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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