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7时49分,我国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为表达对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4月21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为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鹿邑县法院在今天举行默哀仪式,组组织全院干警为在玉树地震遇难的同胞默哀3分钟。
默哀活动结束后,干警纷纷表示了对灾区人民的关心之情,并踊跃为地震灾区提款。同时希望通过自己的言行和实际行动慰藉灾区受难的同胞,并告诉仍在灾难中煎熬的人们:无论有多么大的苦难和艰险,我们都与你在一起,青海玉树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