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人民法院试量人民法庭执行干警不畏夏日炎炎,异地百里拘传被执行人毛某,再次彰显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的决心,生动体现了“审、执”一体的效率与优势。
据悉,王女士与毛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毛某因经营需要,向王女士借款56万元,借款到期后毛某仅偿还20万元,剩余31万元经多次催要一直未返还。王女士将毛某诉至试量法庭,侯俊涛法官审理后,判决毛某限期返还借款。
判决生效后,毛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王女士向试量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王女士与毛某约定在周口市某饭店见面协商还款事宜。毛某作为被执行人共有4起案件,均在逃避执行。在见面过程中,毛某反复拖延见面时间,并让其朋友到场与王女士协商。
经过周旋之后,毛某露面,由于双方未达成还款意见,在饭店附近等待的执行干警立即将其拘传,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8月25日,王女士向试量法庭送来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