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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遭遇“开门杀”,诉前化解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23-09-25 08:44:42


停车、熄火、开门 

但简单的动作

稍不注意 

就有可能导致后方行人 

遭遇“开门杀”



2023年3月 

王某驾驶车辆在某路段停车时 

乘车人未查看后方路况即开门下车 

导致骑行电动车的时某来不及刹车 

一头撞上王某车辆 

该事故造成时某受伤、王某车辆受损 

经交警部门认定 

驾驶员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时某无责任 

王某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险 

时某向鹿邑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 

提交伤残鉴定申请 

同时请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 

各项损失78000元 

收案后,李敏法官认真分析案情 

被告王某及车辆保险公司对事实无异议 

但认为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 

依托于道交中心“诉前鉴定”的优势 

鉴定机构出具原告未构成伤残的鉴定报告 

李敏法官按照法律规定 

对时某的各项损失进行计算 

并将结果向双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解释 

同时从法理、情理、效率角度进行调解 

最终三方认可74000元的赔偿金额 

法官及时给予司法确认 

该案妥善化解后 

时某向道交中心送锦旗以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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